2005年12月1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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枉法帮人减刑败露自身受刑
龙剑

  本报讯  日前,龙游看守所原所长张某因徇私舞弊减刑、假释,被该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,缓刑3年。
  现年44岁的张某在1998年12月至2005年3月期间担任龙游县看守所所长。付某因票据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,在该所服刑。付某在龙游县看守所留所服刑期间,违反监规,长期私藏现金、手机等违禁品,还用现金赌博。服刑期间,付某为得到张某的关照,于2001年11月至2004年春节,先后3次向张某行贿现金2000元、豪鹰牌西服1套和中华牌香烟2条。
  张某明知付某有行贿等严重的违法行为和违反监规的行为,除赌博给予扣分处理外,对其他行为均未按规定查处。在付某明显不符合减刑、假释条件的情况下,张某还弄虚作假为其呈报减刑、假释。
  2001年7月,付某被投入劳动改造刚满3个月,张某即提议为付某呈报减刑。为此,张某伪造了1998年8月至2001年3月付某加分、扣分考核表32份,共计考核分447分,以累计考核总分490分提请减刑,被法院裁定减刑1年4个月。2003年7月,张某又为付某呈报减刑,同年8月被法院裁定减刑1年。2004年11月、2005年2月,张某又先后两次为付某呈报假释,因不符合条件均未得逞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龙剑)